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湖北金鼎轩投资遵循《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只能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和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
      如果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勾选“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无法确认是一名“合格投资者”,请退出。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也不代表所介绍产品承诺保证最低收益,相关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所介绍产品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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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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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力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智慧环保受捧

    8月12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通知,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

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

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

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为此,方案提出,全面设点,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国联网,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

共享;自动预警,科学引导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联动机制;健全生态环

境监测制度与保障体系等六大方面措施。

  另外,据此前环保部的消息,环保部已经就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事宜与财政部达成一

致,将分三步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真正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

测"。这也意味着,环保监测的力度有望大大加强。

  广发证券表示,监测事权上收、智慧环保平台建设等事宜的推进,将为环境监测领域带来新的

成长空间:运营模式将得到推广,行业进入门槛提升,龙头企业竞争优势更为显着;同时智慧环保模

式将为监测企业带来数据服务、排污权交易等衍生业务增量。建议重点关注雪迪龙、聚光科技、先

河环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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