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湖北金鼎轩投资遵循《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只能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和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
      如果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勾选“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无法确认是一名“合格投资者”,请退出。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也不代表所介绍产品承诺保证最低收益,相关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所介绍产品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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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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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诉苦“压力山大” 去年接受“吐槽”10万件

  近日,国都证券因两融业务风控不当卷入诉讼案。而在此前,已有中信建投、申万宏源、兴业

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券等券商陷入涉及金额在千万元以上的两融业务诉讼案,均为涉及投资者

被强行平仓的案件。

  在我国资本市场高速发展的进程中,这样的纠纷仅仅是一个很小的部分。7月13日,在最高人民

法院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证监会副主

席姜洋透露,2015年,证监会12386热线接受投资者诉求近10万件,证监会全年处理举报1.7万件,

纠纷处理的压力很大。

  纠纷调解制度有所推进

  证监会此次会议,意在部署和推进《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

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落实工作。而《通知》的背景之一,是资本市场的纠纷数量不

断上升。

  姜洋表示,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证券期货新产品和新业务涉及的交易关系愈加复

杂,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现象时有发生,矛盾纠纷数量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2015年,

证监会12386热线接受投资者诉求近10万件,证监会全年处理举报1.7万件,纠纷处理的压力很大。

  诉求高达10万件,而最终能够处理的举报为1.7万件,这样的比例,难怪证监会称“压力很

大”。而境外的成熟经验,既有集团诉讼、示范诉讼和团体诉讼等专门诉讼制度的完善,也有投资

者保护机构以及投资者纠纷调解组织的成熟,而监管机构也会介入处理投资者民事权益纠纷。而此

次最高人民法院和证监会出台的《通知》,便是借鉴了国际经验和结合了实际国情,包含了一系列

重要的制度和机制创新,主要包括:一是建立了法院认可证券期货试点调解组织制度,增强了证券

期货试点调解组织的权威性。二是规定了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符合条件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是明确了保障落实调解协议的督促程序功能,符合法定条件的调解协议,当

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四是建立了专门的示范判决机制,符合条件的纠纷可进行集中调

解,人民法院将通过司法判决宣示法律规则、统一法律适用,为调解同类纠纷提供参考。五是明确

了在线调解等多种灵活便民调解方式的有效性,等等。

  试点调解机构名单曝光

  资本市场的纠纷不仅涉众型强,而且往往利益巨大。前面提到的融资融券诉讼,投资者要求赔

偿的金额动辄数百万元或数千万元,而类似诉讼往往牵动整个市场的眼球。但相比对簿公堂,有的

机构更愿意通过仲裁机构。比如在上周开庭的中信建投两融案件中,投资者代理律师就对记者表

示,中信建投认为此案应该由仲裁机构解决。

  那么,哪些是《通知》认可的试点调解组织呢?《通知》附件显示,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

制试点调解组织有: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

心、广东中证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中心,以及天津市证券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试点调解组织

受理中小投资者的纠纷调解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此外,证券期货纠纷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也将建立。试点地区法院将向证券期

货纠纷当事人提供完整、准确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信息,供当事人自愿选择。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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