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湖北金鼎轩投资遵循《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只能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和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
      如果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勾选“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无法确认是一名“合格投资者”,请退出。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也不代表所介绍产品承诺保证最低收益,相关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所介绍产品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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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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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直播电商监管 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市场

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

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今日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分总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

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七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办法》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

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

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

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

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二是明确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办法》强

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

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

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

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是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办法》规定了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

信用监管、约谈与整改等方面内容。《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实违反市场

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

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四是强调了不履行法定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办法》细化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相关具体

情形,通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新设处罚条款,一一明确了处罚

依据,增加了《办法》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

进一步健全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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