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湖北金鼎轩投资遵循《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只能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和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
      如果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勾选“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无法确认是一名“合格投资者”,请退出。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也不代表所介绍产品承诺保证最低收益,相关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所介绍产品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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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在银行信贷等业务领域开展审计报告批量查验试点

  记者4月15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加快推动审计报告查验在银行信贷审核等业务领域的应用推

广,防范信贷业务和其他业务风险,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在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审计报

告批量查验试点工作。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通知,此次试点目标为: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系统与财政部注册会计师

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对接,开展银行信贷审核业务领域审计报告批量自动查验、智能查验,公司理

财、贸易金融等其他业务领域可参照信贷审核业务,实行审计报告批量查验。运用信息化手段打击

不法机构假冒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个别会计师事务所为同一审计事项违规出具多

份审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银行业务审核效率,加强风险管控。

  通知称,确定的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上述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信贷业

务和其他业务实际情况,可选择3至5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一级分行(包含其下属全部支行)开展试

点。试点具体区域由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行确定。(记者申铖)










                                                                       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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