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湖北金鼎轩投资遵循《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只能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和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
      如果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勾选“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无法确认是一名“合格投资者”,请退出。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也不代表所介绍产品承诺保证最低收益,相关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所介绍产品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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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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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召开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议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召开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议。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朱鹤新,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张兴旺,金融监管总局党委

委员、副局长丛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强调金融系统

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

作会议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扎实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

振兴能力和水平。

  会议指出,近年来金融系统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加大对“三农”领域的资源投入,不断完善金

融政策与组织体系、扩大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优化农村基础金融服务,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

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明显提升,涉农金融风险显著降低。

  会议强调,要围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做好金融服务,以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建设、现代

设施农业等重大项目为抓手,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投放,加大对农业重大科研项目和

领军企业的支持力度,统筹支持县域富民产业、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提升“三农”领域信贷产品

适配性。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谋划过渡期结束后的常态化金融帮扶机制。探索差异化

融资服务模式,增加信用贷款供给,推广农业设施、活体畜禽等抵质押贷款。实施好创业担保贷

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支持农民致富增收。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深化金融科技赋能,健全层

次分明、优势互补、有序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实施好粮食种植保

险,持续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增强农业保险保障能力。

  会议要求,要强化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加强金融与

产业、财政等政策联动,发挥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融资增信和风险分担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建

设,尽快培育一支既懂金融又懂“三农”的工作队伍。推动涉农信息共享运用,加快农村产权交易

和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搭建银企精准对接桥梁。加强涉农领域信用风险监测,强化涉农信贷行

为监管,做好贷款“三查”,提高金融资金使用效率。打击农村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农村金融领域

风险,营造良好农村金融环境。

  部分金融机构和企业代表作了经验交流。中央金融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

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京全国性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

保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以上分行、各地市以上农业农村、金融监管部门负责

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文章来源:央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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