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湖北金鼎轩投资遵循《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只能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和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
      如果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勾选“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无法确认是一名“合格投资者”,请退出。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也不代表所介绍产品承诺保证最低收益,相关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所介绍产品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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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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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要求券商对两融、客户交易、投行业务自查

  界面新闻从业内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12月组织会员开展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融资融

券业务管理、客户适当性管理、交易及相关系统管理、承销保荐业务管理的自查工作。

  界面新闻了解到,目前有部分券商已按要求启动自查工作,将《会员交易与承销保荐相关业务

管理自查表》下发至各相关业务条线人员,并要求在本周内填写完成并反馈。

  “部分业务按照外规原本就是要定期自查的。”有券商合规人士表示。也有营业部相关投顾人

士向界面新闻指出,券商自查工作是周期性的,目前也已经到了年度自查的时间点。

  具体来看,上交所此次要求相关会员单位全面梳理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客

户适当性管理、交易及相关系统管理、承销保荐业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流程,进一步加强制度和流

程建设、人力配备、技术系统建设、培训教育等工作。本次自查期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

30日。

  两融业务方面,此次自查涉及内控制度建立情况及融券机制优化两方面,主要涉及融券准入核

查是否到位、是否针对融券“T+0”交易行为开展监控、针对融券后大宗买入及定增等情形是否开展

持续核查等方面。

  交易运行管理方面,此次自查涉及是否已做好应急预案的持续完善工作,包括应急管理建设目

标、备份信息系统建设和恢复机制、备份数据恢复机制、业务恢复或替代措施、应急联系方式等内

容。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方面,此次自查主要涉及内控制度建立情况即违规处罚整改落实两方面,包

括对于撤否项目以及未触发外部扣分的监管函件等是否在内部进行追责问责,针对受到的监管措施

或纪律处分,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二、三道防线相关人员如何处理等情况。

  上交所指出,此次自查旨在引导会员强化相关业务的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和风控管理等职能,

督促会员查找业务管理薄弱环节并积极整改落实,提升业务运作规范化水平,落实客户交易行为管

理要求,防范交易系统管理风险,夯实投行内控“三道防线”建设,切实履行市场“看门人”职

责。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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