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湖北金鼎轩投资遵循《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只能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和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
      如果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勾选“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无法确认是一名“合格投资者”,请退出。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也不代表所介绍产品承诺保证最低收益,相关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所介绍产品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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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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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集中整治网上金融信息乱象

  今年以来,国家网信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对网上金融信息乱象保持高压严

打态势,会同相关部门处置一批在抖音、快手、微博、微信等平台上从事非法荐股、非法金融中介

等活动的账号,清理金融领域引流类及诱导性违规信息,加大对无资质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网站及

账号的处置处罚力度。对从事助贷业务的网站平台,要求其规范营销信息展示和营销功能设置,加

强信息风险披露。下一步,国家网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网上金融信息乱象的打击整治力度,规范网

上金融信息传播秩序,着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网信部门提示,当前非法金融活动呈现形式多样、隐蔽性强的特点,有的打着“拼单团购”

“社交电商”“消费返利”“网络兼职”“虚拟养殖”“电子币交易”等旗号开展网络传销活动,

有的以“债务重组”“债务优化”为名收取“砍头息”加重债务人负担,有的以“零门槛”“零利

息”“到账快”等话术诱导盲目借贷。特别是随着近期资本市场交易活跃度提升,一些账号以“分

享炒股技巧”“大佬看盘”“高手指导”为噱头,通过直播、短视频、图文等形式从事非法荐股活

动并骗取高额费用,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造成财产损失。对此,提醒广大网民树立正确投资

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切勿轻信“赚快钱”“一夜暴富”“动动手指就赚钱”“锁定牛股”等渲染

高收益、高回报的相关信息,注意辨别验证相关网站平台及账号资质,不参与非法金融活动,谨防

个人财产损失。











                                                                   文章来源:中国网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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