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4月29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要求,指导全国电力辅助
服务市场建设,适应电力改革发展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电力辅助服务
市场基本规则》。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电力辅助服务是指除正常电能生产、输送、使用外,发用两侧主
体提供的系统调节服务,是保持系统稳定的“调节器”。
上述负责人表示,《规则》共12章67条,包含总则、市场成员、市场设立、市场品种、交易组
织、费用传导、市场衔接、计量结算、信息披露、风险防控、监督管理、附则。主要内容包括:一
是明确辅助服务市场经营主体范围。辅助服务市场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
新型经营主体。特别明确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车网互动运营企业等经营主体地
位,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调节。
二是规范辅助服务交易品种设立流程。由电力调度机构根据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需要,提出电力
辅助服务市场建设需求并拟定分析报告,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省级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国家
能源局派出机构会同省级价格、能源主管部门组织论证需求合理性,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家能源局,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后实施。设立新品种时,应依序开展模拟试运行、结算试运行、正式运行相
关流程。
三是健全辅助服务费用传导机制。明确按照“谁受益、谁承担”原则,结合电力现货市场建设
情况,建立辅助服务费用传导机制。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的地区,符合规定的调频、备用等电力
辅助服务费用,原则上由用户用电量和未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的上网电量共同分担。
四是明确与电能量市场衔接机制。明确调频、备用、爬坡等有功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可独
立出清,具备条件时推动与现货市场联合出清。经营主体提供辅助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电能量费用按
照电能量市场规则结算。
五是理清电力市场运营机构职责。电力调度机构负责提出辅助服务需求并统一采购,负责辅助
服务交易组织、市场出清、服务调用、费用计算、提出安全约束、开展安全校核等业务,负责辅助
服务市场运营监控工作,负责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与辅助服务市场相关的技术支持系统。电力
交易机构负责经营主体市场注册、变更和退出等相关服务,负责披露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信息,负责
提供结算依据。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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