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湖北金鼎轩投资遵循《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只能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和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
      如果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勾选“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无法确认是一名“合格投资者”,请退出。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也不代表所介绍产品承诺保证最低收益,相关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所介绍产品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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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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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工作启动 已完成拟采购品种遴选

  国家医保局消息,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日前启动,经过三阶段筛选,55个品种

纳入第十一批集采报量范围。

  国家医保局相关司负责人介绍,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目前已完成拟采购品种

遴选,即将开展医疗机构报量工作。采购规则总体将坚持“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的

原则。

  坚持“集采非新药、新药不集采”的原则,科学确定采购品种。集采药品都是已经上市多年、

过了专利保护期、多家企业生产的品种,也就是说临床使用成熟的“老药”才会纳入集采范围,创

新药不会被纳入集采。

  本次集采保护行业创新积极性,排除了通过谈判新进入医保且仍在协议期内的品种。增加了市

场规模条件,规定2024年各省份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金额小于1亿元的品种不纳入采购范围。根据

临床使用特点,采纳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部分重点管理的抗菌药、不良反应多的药物等,暂不纳

入本次集采范围。

  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始终坚持把“质优”摆在“价宜”前面,本次集采新增对企业质量管控能力

的要求。国家药监局相关人员表示,药监部门将继续对国家集采中选企业检查和产品抽检两个“全

覆盖”,对低价中选、委托生产药品等开展针对性检查。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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