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要求“绝对不能拖”,改革方案将在总结试点经验后上报国务院
最近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业很多领域做出改革部署,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就是其中一项
据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鉴于目前水资源在我国的稀缺程度,这项改革被政府明确要求“绝
对不能拖”,接下来将尽快开展80个县的试点工作,并形成改革总体方案上报国务院。试点方面,
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地区要求“先行一步”,改革进度快的地区可以得到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的倾斜。
记者获悉,权威人士曾在内部会议表态,政府对水价综合改革的态度是绝对不能拖。水价长期
不能反映资源稀缺程度,既影响社会资本投资水利的积极性,也不利于节约用水。日前,刚刚履新
的国家发改委农村经济司司长吴晓也公开表示,接下来将加强对27个省80个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
点的工作指导,认真总结经验,形成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并尽快上报国务院。
据了解,这项改革的目标是在保证农民基本用水需求的同时,建立多用水多花钱,少用水少花
钱,不用水得补贴的机制。既不在总体上增加农民负担,又促进节约用水。具体措施在刚刚公布的
中央一号文件第25条中有所提及:“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推广水价改革和水权交易的成功
经验,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用水计量,合理调整农业水价,建立
精准补贴机制”。
“总的来说,中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
锡文说,特别是长江以北,整个北方地区拥有的水资源只占全国水资源的1/5多一点,但是由于面积
宽广,现在主要农产品的增产越来越依靠北方。所以怎么样既能科学地节约用水,又能促进生产的
发展,带动农民的增收,政府是通盘考虑的。
实行水价制度改革,是为了解决水权的问题。陈锡文表示,中国北方很多省份的工业用水、农
业用水、生活用水都来自黄河。但黄河每年的径流量是有限的,如果上游用多了,下游就没得用
了。因此,国家从黄河源头开始,对每个省份可以从黄河流域用多少水有分配和定额,这就是所谓
的水权,而在配额中用于农业的部分,就是农业的水权。农业水权再进一步到了农民灌溉,就会精
确到一亩地一年的用水量,如果超了,就要从以后的配额中扣除,但是节约了就会有奖励。如果要
据此形成一个固定机制,就需要价格来做杠杆,因此要实行水价制度改革。
但是,水价制度改革不是简单地提高用水价格,而是要结合水权交易达到节水的目的。
陈锡文说,近年来在主管部门的推动下,很多地方针对水权管理和水价制度改革进行了积极大
胆的尝试。例如一个地方节约下来的水转让给别的地方用,农民节约下来的水权通过交易转让给其
他人,从中获得了一部分收益,自己的收入也增加了。但是,现在各省分散试点较多,今年一号文
件就是想把它作为一种面上的改革政策逐步地向前推广。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农林水部处长黄声铿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必然会提高用水价格,而就
是因为现在的水价便宜,管理松散,才导致了一系列问题。未来要在行政手段的基础上再加入市场
要素,未来北方农业用水成本会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至于如何消化这些成本,从而保证农民的基本
用水需求,就要靠精准补贴了。
此外,多位专家认为,这一轮水价综合改革,也有开启农村水利工程投融资机制创新窗口的作
用。
过去,由于水利工程的投资,尤其是重大农业水利工程投资收益前景并不乐观,因此社会资本
进入的积极性不够,这也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
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巡视员欧鸿就曾表示,为了保障水利项目盈利能力,稳定社会投资预期,为
社会资本进入创造条件,必须要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在国家将大力推进水价综合改革的2015年,国家发改委在制定农业水利工程建设投资计划时,
决定乘此机会力推投融资机制创新。
据此,吴晓表示,一是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发挥重大水利项目审批部际协调机制的作
用,以计划新开工的27项重大水利工程为重点,强化协调服务,协同加快项目审核审批进度,研究
实行网上并联核准的做法,提高审批效率。二是进一步着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通过建立权利公
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投资环境和合理的投资收益机制,着力解决社会资本“进不来”和“不
愿进”的问题。三是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中央投资。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其他财政资金,加强对
重大水利工程的投入支持。
(.经.济.参.考.报 .林.远. 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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